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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試驗簡介

科普一下: 臨床試驗,是指將藥物用在人身上的研究,不同於細胞或動物實驗,這是驗證藥物有效性跟安全性的黃金標準。臨床試驗中心分為四期: 第一期,指的是第一次將這個藥物用在人身上的研究的毒理及藥理研究,目的是探索藥物的毒性範圍,及藥理學,藥動學的數據,了解藥物的起效時間,半衰期,血中濃度,毒性範圍等資料。樣本數通常為數十人。 第二期,又稱為概念驗證性(proof-of-concept)臨床試驗,目的是初步的有效性跟安全性的探索,通常是隨機雙盲對照式試驗,希望找出適當的有效且較少副作用的劑量。疫苗的第二期臨床試驗,療效評估的指標通常是血中中和性抗體,因為是雙盲試驗,解盲之後才知道受試者是使用試驗藥物或是安慰劑。樣本數通常是數百人到數千人。 第三期,又稱為確認性(confirmatory)臨床試驗。疫苗的第三期臨床試驗,療效評估的指標是臨床感染率,重症率或死亡率等臨床硬指標,這些硬指標的觀察,需要更長的時間以及更大的樣本數,因此疫苗研究樣本數通常是數萬人,在盛行率高的地區進行。因為試驗時間較長,可在治療兩個月後執行期中分析。 大部分國家的藥物監管單位,會在第三期臨床試驗期滿完成結果出來之後通過給予藥證。但有時因應疾病的急迫性,會評估第三期期中分析結果,給予緊急授權使用(EUA, emergent use authorization)。只憑第二期臨床新的結果就給疫苗緊急授權,這種情況目前發生在中國、俄羅斯,還有台灣。 第四期,指的是藥物上市以後,使用在社區人群更大規模的上市後監測計劃,目的在評估長期的有效性及安全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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